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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学生公寓供热水系统托管运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6-01-23 | 浏览:2825 | 【打印】

0123(发布稿)龙岩学院学生公寓供热水系统托管磋商文件.docx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龙岩学院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龙岩学院学生公寓供热水系统托管运营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龙岩市鑫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龙岩学院学生公寓供热水系统托管运营项目。

2.采购编号:鑫达岩字招(2026)008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标的名称最高限单价磋商保证金(元)
1龙岩学院学生公寓供热水系统托管运营项目25.5元/吨/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时间:2026 0123日至2026020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4:30~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期限内,供应商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未购买或逾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每份磋商文件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快递费自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020309: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签收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龙岩学院三创楼505。

 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020309:00 (北京时间),地点:龙岩学院三创楼505。

 8.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龙岩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s://xxgk.lyun.edu.cn/index.htm)、龙岩市鑫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admin.lyxdgc.com/)发布。

10.采购人:龙岩学院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8759030960

11.代理机构:龙岩市鑫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富山国际9楼930室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0597-258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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